2020年新春,全国爆发新冠病毒疫情,人社部于3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自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对中小微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用施行免征,近期人社部又发布文件,将延续企业缴纳三项社会保险的减免政策至2020年底,政策一出台,广受中小微企业欢迎。
社保减免政策出台后,企业每个月为单个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就节省了将近500元,于是很多员工就会担心企业给员工缴纳保险的费用减少了会不会意味着员工的社保待遇就降低了呢?
不用担心。因只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的企业缴费部分(医疗保险2020年2-5月份企业部分减半征收),个人缴费部分还需全额缴纳,所以,单位只需将减免后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交齐,职工就可以正常享受待遇,且不影响参保职工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保险权益。
另外,由于减免政策旨在缓解企业困难为主,因此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享受该减免政策。